今年毕业生推荐表填写的要求通知如下:
1、用钢笔或水笔如实填写,字迹清楚(要进个人档案);
2、不能留空白,没有该情况时,要写“无”或者“不清”“不详”;
3、“本人学历及社会经历”从小学时填起;
4、照片必须是近照、证件照;
5、不能有涂改,有些经历或自我鉴定可以先打草稿,定稿后再誊写;
6、本表每人一份,请务必认真填写并妥善保管;
7、“班组鉴定”可以是班主任、辅导员、专业主任、院系分管学生工作书记等填写并签字盖章(盖院系章),也要用钢笔填写;
8、“学校组织意见”栏请空着不要填写;
9、请于2010年5月20日(周五)之前收齐、审核后,交学生工作部(处)。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201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