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处、室、舞校、戏校: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今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4日(星期四)至6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4月4日(星期四)至6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戏校、舞校可根据情况自行安排。
请各部门做好安排,及时通知学生,做好节前安全检查,加强防火防盗工作。
特此通知。
院 办 公 室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