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4〕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例》,现将上海戏剧学院201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时间 内容及要求
3月12日 发通知,启动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
3月12日-4月10日 1、院系推荐,4月10日前报院系推荐汇总表名单及推荐理由,推荐理由可以另附。
2、汇总表中的姓名请务必准确,否则会影响优秀毕业生证书打印。
3、同时上报纸质汇总表(需院系领导签字、盖章)和电子版汇总表
4月14日-18日 优秀毕业生评审领导小组评审
4月21日-27日 1、校内公示一周,同时填写市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钢笔填写或者正反面打印皆可
4月29日 分别报院领导、市教委批准
名额分配情况:
序号 院系 市优 校优
1 表演系(含音乐剧专业) 4 5
2 舞美系 3 3
3 戏文系 2 2
4 导演系 1 1
5 电影电视学院 2 3
6 戏曲学院 7 7
7 舞蹈学院 4 4
8 创意学院 1 1
9 研究生 5 5
10 总计 29 31
根据(沪教委学〔2014〕12号)文件精神,对预征入伍、自愿赴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评选上海市市优秀毕业生。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3月12日
附件:1、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登记表2014